融孚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。现任私募基金法律研究中心主任、上海政法学院客座教授、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校外导师,著有《从管理人设立到投资退出——私募基金合规实务》(法律出版社)、《律师实务进阶教程:私募基金业务律师实务》(法律出版社),并曾发表过《险资投资私募基金的规则与实务》(载于《中国保险资产管理》2017年第2期)等专业文章。
在各类基金的退出、纠纷解决等问题提供专业法律服务,代理的国内首例“安全垫”性质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纠纷,是绿色技术银行的法律顾问,在绿色金融领域,包括绿色信贷、绿色信托、绿色债券、绿色基金、碳排放权交易、绿色认证、ESG投资原则等领域具备丰富的经验。